區段徵收分為準備作業及正式作業,目前係屬準備作業階段,本府前於108年4月13日依內政部都委會附帶決議舉行拆遷安置計畫草案聽證會議,並於109年6月23日將社子島擬辦區段徵收開發範圍及抵價地比例報請內政部審議。嗣內政部分別於111年4月20日及同年9月28日召開2次土地徵收審議小組專案小組會議聽取居民等陳情意見及本府處理情形;本府嗣依出席委員意見擬具回應說明,並於同年11月23日函報內政部續審。惟內政部審認本府所報處理回應情形,與上開會議出席委員有關「參酌民眾所提剔除區段徵收範圍之意見,重新檢討剔除原則,並妥與溝通及說明」之意見未合,仍請本府就陳情民眾所提剔除區段徵收範圍之意見,檢討所訂剔除原則;期間本府與該部就剔除原則之訂定理由進行多次溝通討論,最終經審慎評估後,參酌社子島自救會等陳情人保留九大聚落之訴求調整剔除原則,並於112年11月30日函復內政部。內政部復於113年6月18日及7月17日召開土徵專案小組第3次會議(及續會)聽取居民陳情意見及本府處理情形,本府後續刻依出席委員意見積極辦理相關事宜,以期內政部儘速核定開發範圍及抵價地比例,俾續行區段徵收法定程序。
另於109年7月啟動土地改良物查估作業,109年9月啟動土地市價查估作業,目前賡續辦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