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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7-1:社子島開發案,基金與公務預算財務規劃如何?
 A7-1:

社子島開發案開發費用將依工程性質分由本市實施平均地權基金及相關機關編列公務預算支應。

一、平均地權基金

依目前都市計畫內容,在領地比例為 90%之情況下,以區段徵收後地價為處分價格,採全區區段徵收方式開發,本案預估開發總費用(含補償費、工程費及貸款利息)784.12 億元,開發後預計可回收804.91 億元,償還開發總費用後,盈餘約 20.79億元,財務尚屬可行。

二、公務預算

不屬區段徵收工程之公共建設,例如:防洪工程、聯外橋樑工程、社子大橋第二期、汙水處理廠工程等,將配合本地區開發期程,由本府相關單位編列預算支應,加計各機關開發後有償取得土地費用,共需編列 274.99 億元。


Q7-2:社子島環評社經人文調查,家戶訪查率不到 5成,能有代表性嗎?可否重新辦理?
 A7-2:

有關本府107年1至3月辦理之家戶訪查,係於社子島地區開發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範疇界定會議,因應委員及居民要求進行詳細之逐戶拆遷安置等社經條件調查,經本府邀集當地里長共同討論訪查問卷草稿,並辦理家戶訪查作業座談會,向居民說明本次調查之原因、目的與問卷內容;訪查員事前亦均完成本府辦理之教育訓練,能瞭解區段徵收意義及社子島拆遷補償安置規劃內容,並於訪查中向居民清楚說明;訪查結果並透過統計等科學分析作成訪查報告,具有一定之公信力。該訪查內容主要係針對本府各項安置方案之意願調查;訪查分析結果,受訪者就現行安置規定之意見反映:符合承購專案住宅資格者之意見多為「一坪換一坪」、「放寬承購條件」、「承購價格要優惠,真實的成本價」、「資訊太少,應先讓居民詳細了解」;符合承租專案住宅資格者之意見主要為「延長承租年限」、「降低租金」、「放寬條件」、「租屋大小或區域的選擇要有彈性」、「資訊太少應先讓居民詳細了解」;符合協力造屋者之意見主要為「資訊太少應先讓居民詳細了解」、「容積率和建蔽率提高」;該訪查所得結果(意見)與當地居民長期向本府反映及聽證陳述意見一致。

本府已於109年9月14日針對107年家戶訪查作業未能完成之2,211家戶再次進行補充調查作業,除透過實地拜訪外,更增加「郵件問卷」及「電話訪查」等方式,截至110年2月止,訪查完成率已提升至66.25%,居民相關意見將作為本府精進拆遷安置計畫內容之依據。


Q7-3:本府於110年11月起陸續收到社子島自救會代為寄送向內政部「陳情不納入社子島開發案區段徵收範圍」之陳情書(內政部再轉交本府處理),本府辦理情形如何?

 A7-3:

截至113年5月1日止,共612份陳情書(44批),陳情人數總計395人,涉及地號共214筆;經統計,有土地所有權者為194人(占社子島全區約2.32%),持有土地面積約41,020.22平方公尺(占社子島全區約1.36%)。經本府審慎評估,參酌社子島自救會等陳情人保留九大聚落之訴求調整剔除原則,並於112年11月30日函報內政部續審,相關研析結果及說明已發布於本網站最新消息。

針對上述陳情案件,本府除逐案電話聯繫並函復剔除原則及個案研析結果外,亦多次透過諮詢服務、一對一意見交流等方式與陳情人溝通及說明,如:「111年11月12日至14日至社子島專案工作站舉辦為期三天之諮詢服務」、「112 年8月至9月間逐一寄發公文邀請陳情剔除社子島區段徵收範圍之居民至社子島專案工作站進行意見交流」等,本府另於113年3月6日至30日舉辦15場諮詢服務,邀請民眾至社子島專案工作站交流,並蒐集居民對各項議題之回饋意見,達到面對面、Case-by-Case的縱深服務策略。未來本府仍將持續進行社會溝通,充分傳達正確且即時資訊與蒐集意見回饋。